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23〕1号)和《福建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闽商院文[2023]15号)等文件,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审核,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受助微调拟报送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电话:0591-26350125。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受助情况微调拟报送名单
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4月2日
附件:
序号 | 学院 | 班级 | 姓名 | 系统认定情况 |
认定等级 | 拟定国助情况 |
1 | 艺术设计学院 | 24环境设计(专升本)班 | 樊勇 | 特别困难 | 特困助学金 |
2 | 艺术设计学院 | 24环境设计(专升本)班 | 梁玉丹 | 特别困难 | 特困助学金 |
3 | 艺术设计学院 | 22工艺美术2班 | 吴鸿婷 | 特别困难 | 特困助学金 |
4 | 艺术设计学院 | 23环境设计1班 | 柯智勤 | 困难 | 困难助学金 |
5 | 艺术设计学院 | 23环境设计(专升本)2班 | 田薇 | 困难 | 困难助学金 |